巴哈马公司注册条件
1. 一位以上的公司董事(无国籍限制的自然人或法人),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(身份证或护照),公司注册成立时需要两个股东,成立后可把所有股份转到同一个人手中。
2. 一位以上的公司股东(无国际限制的自然人或法人),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。(身份证或护照)
3. 会计师介绍信,银行介绍信。
4. 注册资本:标准50000美金,超过50000的注册资本政府每年收1300美金。
5. 注册代理:所有公司必须在巴哈马设立注册办事处及注册代理人。
6. 秘书:巴哈马公司不需要委任公司秘书。
7. 注册地址:注册地址必须是任何一家持牌的管理公司或律师事务所的地址。
8. 巴哈马公司名称: 巴哈马必须以Limited, Corporation, Incorporated, Sociedad, Anonima或其缩写作结尾。公司名称不能与已合法注册的公司相同或太相似,公司名称不能含有ROYAL或IMPERIAL或任何令人觉得与巴哈马政府有关联的字眼。
9. 税务:巴哈马离岸公司并不需要缴纳任何的直接税或其他税项。
10. 公司财务报表:公司无需聘请会计师审核其财务报表,也不必把财务报表提交任何部门。